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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知!区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调整

东胜发布     2023-04-29 17:15:55

东胜区人民医院关于调整部分

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

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


(资料图片)

尊敬的广大患者及家属朋友们:

为推进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优化,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《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》(内医保办字〔2023〕64号)要求,东胜区人民医院自2023年4月29日零时起,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,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参保人员(含城乡居民、城镇职工)的门诊诊察费(挂号费)将按80%比例直接报销,请来院就诊人员直接到收费窗口缴费。

普通门诊诊察费变更后价格为15元,报销比例80%,报销后患者自付3元。

副主任(副教授)医师门诊诊察费变更后价格为20元,报销比例80%,报销后患者自付4元。

主任(教授)医师门诊诊察费变更后价格为30元,报销比例80%,报销后患者自付6元。

为实现线上自助挂号报销,需调整系统,故自2023年4月29日零时起,暂停微信公众号、自助机预约挂号服务,恢复时间另行通知,给您就医带来不便敬请谅解。

东胜区人民医院

医保物价科

2023年4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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